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和“最高限額”實施標準是什么?
2020-08-27 17:34:42 瀏覽次數:
問: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和“最高限額”實施標準是什么?
答:“可貸額度”和“最高限額”實施標準:
(一)可貸額度
可貸額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30%×12個月×貸款年限。
普通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期房、現房),異地貸款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住房價值的80%。
二手房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值(按評估價、交易價中的較低價確定)的60%。
組合貸款額度之和不得大于所購住房價值的70%。
(二)最高限額
夫妻雙方均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單筆最高限額50萬元。
夫妻雙方一方或單身人員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單筆最高限額40萬元。
-
沒有上一篇了
-
下一篇:借款人存在哪些情況,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