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安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0〕179號)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四部門《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四部委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豫建〔2010〕189號)的要求,自2011年1月1日(含)起對安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含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以下簡稱個人貸款)進行調整,現就相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新受理的個人貸款業務的借款申請人屬于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應按照以下要求辦理:
(一)房屋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二)房屋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新受理的個人貸款業務的借款申請人屬于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應按照以下要求辦理:
(一)所購房屋為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發放對象僅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安陽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
安陽市統計局公布的2009年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為31. 15平方米,即目前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發放對象僅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31. 15平方米(不含)的繳存職工家庭。
繳存職工家庭現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積應根據繳存職工家庭現有住宅建筑面積及繳存職工家庭成員數量計算。繳存職工家庭成員包括:借款申請人、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所購房屋為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用途僅限于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購買第二套住房為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的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
(三)所購房屋為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四)所購房屋為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即個人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價值或實際購房款(以兩者中較低額為準)的50%。
三、對于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屬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受理其個人貸款申請。
四、借款申請人提供虛假信息的,應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借款申請人責任,停止發放個人貸款,記入個人信用信息記錄。
五、本通知下發執行前,已受理未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申請人所購住房已在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仍按原規定、利率執行。本通知下發執行之日后的新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備案房產,按本通知執行。
六、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后,應做好有關工作,遇有問題,及時反映。
安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限額
2010年4月26日,安陽市2010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工作會議審議決定,安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限額為:
夫妻雙方均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單筆最高限額40萬元。
夫妻雙方一方或未婚人員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單筆最高限額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