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住房公積金匯繳業務實行“零現金”管理的通知
2012-02-23 09:13:30 瀏覽次數: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受委托銀行、市中心各科室及縣(市)管理部:
為進一步加強對住房公積金匯繳業務的管理,防范資金風險,提高匯繳業務的安全性與便捷性,經研究決定,自2012年3月1日起,匯繳業務實行“零現金”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各繳存單位可以采取轉賬、銀行匯款、委托銀行收款等非現金繳款方式辦理匯繳業務,取消現金繳款方式。
2、各受委托銀行在承辦匯繳業務時要杜絕現金繳款手續。
3、市中心相關科室及縣(市)管理部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望各單位遵照執行并及時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