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商品房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有關規定的通知
2012-03-31 09:24:21 瀏覽次數:
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商品房提取行為,確保提取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主要采取轉賬方式。
二、職工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已付清房款,尚未取得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的,需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方可提取現金:
1、房管部門備案后的購房合同;
2、交款收據;
3、契稅完稅證。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